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公告(一)

来源:雷竞技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3-12-29 04:44:40

  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批准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计划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5名事业编制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中心为隶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国家一级环境监视测定站,也是省级基础性、公益性环境监视测定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省级考核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信息管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设和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技术管理、技术培养和训练、监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工作。

  本次招聘,按照不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要求,采用考核方式来进行。各岗位具体招考方式见附件1。

  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表1)。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至12月20日。招聘单位将视报名情况不定期举办多轮考核面试。受理电子邮箱:(),邮箱前缀为“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文拼音首个字母缩写。

  (2)报考人员须填写《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连同本人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扫描成电子版,个别岗位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环保相关领域专业方面技术资格需提交高级工程师证件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受理电子邮箱(注意:以上材料必须完整提供,招考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考试报名表》和做出诚信承诺。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内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4)应届毕业生岗位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仍在派遣期2年内且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的2019年、2020年往届毕业生除需提供招聘信息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派遣证等相关材料。尚且还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信息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贫困生除需提供招聘信息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贫困家庭建档立卡等相关证明材料。

  (7)凡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考生,需提交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在待业期的考生,需提交个人待业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招聘人数按资格审核检查合格实有人员进行考核。

  1.以现场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专业相关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学术成果以及仪容礼貌和语言表达等,并现场审查应聘者在单位或学校工作学习期间现实表现(个人现实表现鉴定和年终考核鉴定)和工作业绩或学习成绩,重点考核专业相关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并做综合评分。

  2.为确保考核招聘人才质量,考核招聘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分。如该岗位考核人员综合分均未达合格分数线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考察人选为考核成绩综合分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在合格分数线上,同时具有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入考察人选。

  列入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拟聘用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合乎条件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列入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成果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经考核、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聘用手续办理时间可延至该考生就读毕业时间,最迟延期到2021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面试、考察、有关人员名单(考核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等相关招聘公告,将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不再发布。

  (二)招聘工作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领导下,由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解释。

  (三)招聘过程中,面试、考察、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将结合国家及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请报考人员重视本次考试相关信息。

  附件1: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附件2: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