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展示

产品名称:2014《税法Ⅱ》练习题:环保设备抵免应交税额

来源:雷竞技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4-03-05 16:56:02

产品介绍:

  【东奥小编】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刻确定为6月14日至15日,现在间隔注税考试时刻仅剩3个月的时刻,小编提示广阔注税考生要趁早温习,一步一步步步为营地将常识点各个击破,为稳固所学习的常识,小编将依据常识点发布配套习题,供学员们自我测验。以下是《税法Ⅱ》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的配套练习题,供学员们参阅。

  ★某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一般交税人)2011年购买国产环保设备一台,获得的普通发票,货品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已知该企业2006年没有补偿的亏本20万元,2011年经审阅的未补偿亏本前应交税所得额为25万元,2012年经审阅的未补偿亏本前应交税所得额为5万元。该企业2012年实践应交纳公司所得税( )万元。

  【解析】国产环保设备投资额抵免限额=11.7×10%=1.17(万元)。2006年的亏本,到2011年补偿期满。所以,2011年补偿亏本后的应交税所得额=25-20=5(万元)。

  2011年企业所得税应交税额=5×20%=1(万元)<抵免限额1.17万元,国产环保设备投资额能够在2011年抵免1万元,剩下0.17万元留抵到2012年。

  2012年企业所得税应交税额=5×50%×20%=0.5(万元),抵免后实践应交纳公司所得税=0.5-0.17=0.33(万元)。